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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一輩子大概連法院都很少踏進去吧,昨天我居然上了法庭,前面坐著法官,被告坐在旁邊,而我是原告。

話說我來上班的第一個星期,某天就和前輩一起去法院參加調解,因為用戶欠費要透過法院強制執行,而用戶申請調解。早上九點到法院,我們兩人都沒經驗,問人才知道要先報到,簽了名就在調解室外面等,過了約定的時間,只有一個小姐(不確定她的身分)坐在調解室裹,用戶也沒出現,我們兩人一直在外面聊天(其間還看到教行政法的艾律師咧),一直到中午都沒其他人出現,問過小姐確定我們可以離開才無功而返。

過一陣子法院就來通知要開庭,這次居然叫我當訴訟代理人(原告是處長),硬著頭皮上場。時間是下午2:45,大概兩點半先報到,用戶還沒來,在第三庭外面等,旁邊都是穿律師袍的人,也遇到兩三個帶手銬腳鐐要上刑事庭的犯人,真可怕。差不多時間亮燈開庭,進去第一層有書記官、第二層也一個人(忘記名稱),他負責打電話請法官進來,法官進來時要起立。

第一件事拿身份證給法官(結束才還我),確認身份後法官第一句話我就聽不懂了,只聽懂辯論兩字,我又不敢請法官解釋,就說「不要」,結果法官又氣又好笑的說「那你要下次再來嗎?」哦,原來要進入XX辯論。法官第二個問題我又搞不清楚,她多解釋幾句我才了解,趕快翻資料回答她。再來法官替用戶爭取利息只算瓦斯費,我也自做主張的答應了,正覺得快要結束了,有人走了進來。

法官叫他們旁聽要坐好,不然就出去,結果居然是被告出現了,似乎也沒有報到,一陣混亂法官還是讓被告坐下。這下換被告喊冤了,她有帶一份打字稿,但不是正式的訴狀,所以法官看看就退還給她,讓她用說的,中間還叫她要慢慢說,書記官才來的及打字(我們桌上都有螢幕可看書記官打的內容)。但其實是講得很混亂,其中還想叫房客當證人,但法官說傳證人是要事先提出的。總之,大概二十分鐘的時間我都只有聽的份,法官也很神奇,還開導被告並講正確要如何打官司,雖然她有時也會打斷被告,但跟我想像中的法官差太多囉!

最後被告當場把錢繳清,但裁判費一千元我們要出一半(之前我們繳的會退500元,但應該也沒有跟被告收500元吧)兩人都在裁判書上簽名,就結束這場好笑的官司。不過本來我們這場只排15分鐘,結果搞了一個小時,後面場次的律師應該快抓狂吧。

第一次上法庭碰到好心法官,也許下次我的表現可以更好吧,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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