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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:
讀著妳的字,讀出了妳的不知如何是好。
你們在一起很久,他找不到了一直在一起的理由。於是妳讓他走,提出了分手。後來的日子,他有了新的人,可是想起了妳,傳簡訊給妳。妳不知道要怎麼回應,因為妳還愛著他。妳無法若無其事。
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,每一首情歌的歌詞都不一樣。可是愛一個人的心意,就像使用的音符長相一樣,我們都一樣。很久以前,我愛過一個這樣的男人。他從未具體而微的離開我,時不時的問候我的生活。可是在最早的時候,我就知道,我們不互相屬於。以致於,每一次快要依賴的時候,他就出走。每一次就要棄守的時候,他又出現。
戀人都有心軟的體質,都無法輕言別離。於是我只能成為燈塔的看守員,一再的目送他的離去,一再的打起精神,讓他到哪裡都看得到我,永遠找得到我。我試圖決裂,最後裂開的是我的心。它從我的身體裡出走了。我成為了被魔鬼帶走靈魂的人,說什麼話都言不由衷,到哪裡都投入不了。我只能自助旅行或者獨處,無法忍受友人察覺我的異狀,受不了所有人都在現場可是我偏偏感覺到少了什麼:他不在。
後來的我們還是往來。因為我終究清楚了一件事,我們之間是不可能形同陌路的。因為,愛一個人就是直覺。不依賴直覺活著,怎麼樣都會不對勁。就像要我用左手寫字、用英文說笑話一樣。我當然都做得到,可是無法發自內心。
只是,我不踰越了。我不再把他的善意當作好感,不把他的靠近誤認為親密。我們無所不談,但是不再談我們的未來。我們會見面,見完了不會期望何時再見。
所以我要說的是,妳還愛著他,就接受還愛著他這個事實。妳心裡無法把他當朋友,就不要假裝可以當朋友。不過自欺欺人、粉飾太平。越是靠近他,妳就會對他有越多的指望。他終將會再傷害妳,因為他給不了妳想要的,因為妳愛著他。只有愛的人可以傷害到自己,這是妳給他的權力。
有一天,會有那一天,妳想起過去都是好的,妳的痛苦不再是個會呼吸的有機體,不像癌細胞一樣會擴張蔓延的時候,妳才能是個稱職的朋友。在此之前,妳不用掉頭走掉,轉身就好。很偶爾的給他音訊。去旅行、去做公益、去看這個世界有人過的大悲大喜。我們還能坐在這裡,電腦的兩端給彼此寫信,已經是莫大的福氣。
勉強不會有幸福,勉強自己和勉強對方都是。有的時候,分手以後不連絡,不是因為了無新意、沒有了心意,而是為了把日子好好過下去。就像散場的電影,每個人走出黑暗,是為了回到真實的生活。可能很荒涼,可是至少一片光亮。
如果他知道妳,他會了然於心。為妳著想的讓開,妳要走下去的路。那麼你們就是真的愛過了,你們在一起這麼多年,苦心終究沒有白費。為的不就是,自始至終都希望對方過得好的心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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